苏州网友之家

互动

生活

爱好

互助

信息

查看: 826|回复: 3

空置房物业费7折优惠为啥成空文 9成人称都交全额物业费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威望
0
苏币
706 金
贡献
4
文采
40
注册时间
2006-9-26
阅读权限
200
帖子
121
精华
65534
积分
525184
UID
2
发表于 2011-10-30 14:49:29 |显示全部楼层
记者调查:10人中有9人称都交全额物业费

律师释疑:是否享受优惠关键要看物业合同

□商报记者 惠玉兰

顾先生是东湖林语小区的业主,房子自交房后就一直没有入住。日前,他被小区物业告知要交下半年的全额物业费。顾先生认为空置房未入住要交全额物业费不合理,根据相关规定,物业费可以享7折优惠。然而,物业公司以“前期物业合同”为由搪塞了他。

记者调查发现,闲置房子现象并不鲜见,而在受访的10位空置房业主中,有9位业主表示,他们是全额缴纳物业费的,所谓的“7折优惠”形同空文。

业主:

说好的7折优惠,去哪了?

顾先生在东湖林语小区有一套商品房,房子交房至今已一年多,一直处于空置状态,但是每到收物业费时期,物业都会三番四次要他缴纳全额物业费。

顾先生说,他查询了相关文件,就物业缴纳标准问题得出如下结论:根据苏价规定2010年5号文件第四条规定,业主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按7折优惠缴纳,物业合同中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办。“我们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正式合同中并没有就物业费作出具体约定,那么理应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顾先生说,当他多次要求物业公司进行7折优惠收取物业费时,物业公司总是推说,“这一问题园区不做强制规定,而且全额收取是按照了前期物业合同的规定”。为此,双方闹得很不愉快。

顾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的前期物业合同早就失效,物业公司应该以新合同为准,对空置房收取7成的物业费。除此以外,顾先生还了解到,园区有关部门也下发过一个2010年58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执行苏价规字2010年5号文件内容,“既然如此,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何非要全额收取物业费,相关规定岂不是成了空文?”

记者调查:

空置房物业费有没有打折?

10人中有9人说付了全额

“我那房子闲置了2年,每年都缴纳全额物业费2000多元”,市民邹先生在园区同一小区内拥有两套住房,一套自住,一套空置。两套房每年都缴纳同等的物业费,“我知道空置房有7折优惠的,但是每次开过来的发票都是全额的,说了很多次也没用,每次都说开错了发票,明年再优惠回来”,邹先生说,第二年同样的一幕往往会再次上演。

市民房先生今年年初购置了一套高档商品房,交房至今已经闲置半年有余,但是,物业费同样是全额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将近6000元。“你说到这个事情,我真的有话说,我们前两天还和物业公司争论来着”,房先生说,按规定空置房是应该享受7折优惠的,但是物业公司说业主和他们签订的物业合同上写的是全额支付物业费,“那个合同是前期物业合同,等于是开发商设定的格式合同,你要是不签,除非你不买房”。房先生说,空置房物业费可享7折优惠实际上就是一个空文,因为绝大部分空置房业主并不能真正享受到优惠,“弄到最后,他们会说这是市场调价”。

在接受记者调查的10位空置房业主中,有9位业主表示,他们从未享受过物业费7折优惠,只有1位业主在和物业公司多次协商后,享受到了7折优惠。“买房子的时候开发商就定死了前期物业合同,一直是全额付的,到后来再去理论,也不会有个结果的”,业主赵先生说,类似情况由于金额太小,业主们都只会进行投诉后不了了之。

律师说法:

空置房交物业费符合规定是否享受优惠,关键是物业合同

很多业主不理解,明明物价部门有规定,空置房可以享受物业费7折优惠,为何到了实际却享受不到呢?采访中,商报律师团律师蒋勇伟表示,空置房享受7折优惠确实有文件规定,但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物业的,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超过70%的,从其约定,“请注意,有合同约定的根据约定执行”。

那么,空置房业主如何才能避免被全额收取物业费呢?蒋勇伟建议说,只有在签订物业合同时,明确对空置房物业费作出规定。“一般购买一手新房时,都会订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在实践中,业主很难有话语权,唯一的改变是在《前提物业合同》失效之后”,蒋勇伟说,《前期物业合同》失效过后,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成立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这时,业主就可以通过业委会要求新的物业公司在合同中写明空置房物业费享7折优惠的条款,只有这样,空置房业主才有保障。

Rank: 1

威望
0
苏币
21 金
贡献
0
文采
0
注册时间
2012-2-2
阅读权限
30
帖子
4
精华
0
积分
25
UID
16442749
发表于 2012-2-2 17:40:37 |显示全部楼层
彪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威望
0
苏币
28 金
贡献
0
文采
0
注册时间
2012-6-14
阅读权限
30
帖子
11
精华
0
积分
39
UID
16443186
发表于 2012-6-18 14:30:01 |显示全部楼层
房产 平民 只有被宰的份




复印机、打印机专业服务——联佳办公,真诚为您服务
www.linca.cn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1

威望
0
苏币
27 金
贡献
0
文采
0
注册时间
2012-7-2
阅读权限
30
帖子
8
精华
0
积分
35
UID
16443245
发表于 2012-7-3 16:17:39 |显示全部楼层
。。。。。。。。。。。。。。。。。。。。。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苏州论坛|简版|手机版|苏州网友之家 ( )  

GMT+8, 2013-5-25 06:10 , Processed in 0.400545 second(s), 16 queries .

论坛所有帖子仅代表作者本人意见,不代表本社区立场。

转载请注明出自苏州网友之家(www.my0512.com)。如是商业用途请联系原作者。

回顶部